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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跟同學一起聚會, 認識了同學的男朋友, 雖然不太了解他們的認識過程.

 

但看到同學的男朋友是一位大方得體的男人, 原來他都喜歡攝影!

 

我不太喜歡拍照, 但跟他們一起的時候, 沾染他們的喜悅, 不自覺也拍了很多照片.

 

過了一個很開心的晚上! 昨晚, 我們喝光了同學家裡的酒, 吃光了他們家裡的食物, 搞得他們家裡亂七八糟!

 

看到主人家沒有一點不開心的表情, 還怕我沒有吃飽, 怕招呼不到的感覺,

 

心中真的覺得他們很愛熱鬧! 這種友情一定要好好的珍惜!

 

同學送了兩個很漂亮的打火機給我, 我挑了很討厭的粉紅色和不太喜歡的黃色!

 

為甚麼挑這兩個顏色? 我想我應該好好的學習喜歡一些平常不太喜歡的東西, 不要一直活在自我的人生當中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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